根据7月28日下午4点召开的河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视频会议的紧急要求,全省12-17岁学生必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。
15-17岁学生:要在7月31日前完成第1剂次接种,间隔3周后接种第2剂次。中职学校学生要在居住地疫苗接种点接种。
秋季入学的新生按照居住地由原毕业学校负责疫苗接种。
凡符合接种人群岁数要求的学生(含秋季要入学的新生、部分老生)在学校秋季开学时要向学校提交接种疫苗纸质证明,应有而没有证明的人员开学时不得返校。
2021年7月28日
石家庄天使护士学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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